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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

日期:2023-04-21 16:46:02    来源:本站

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

一、标准溶液及基准物质定义

1、标准溶液是指已知准确浓度的溶液,它是滴定分析中进行定量计算的依据之一。

能用于直接配制标准溶液的物质,称为基准物质或基准试剂,它是用来确定某一溶液准确浓度的标准物质。

2、作为基准物质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

(1)试剂必须具有足够高的纯度,一般要求其纯度在99.9%以上,所含的杂质应不影响滴定反应的准确度。

(2)物质的实际组成与它的化学式完全相符,若含有结晶水(如硼砂Na2B4O7.10H2O),其结晶水的数目也应与化学式完全相符。

(3)试剂应该稳定。例如,不易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和二氧化碳,不易被空气氧化,加热干燥时不易分解等。

(4)试剂最好有较大的摩尔质量,这样可以减少称量误差。常用的基准物质有纯金属和某些纯化合物,如Cu, Zn, Al, Fe和K2Cr2O7 ,Na2CO3 , MgO , KBrO3 等,它们的含量一般在99.9%以上,甚至可达99.99% 。

3、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的一般规定:

(1)配制及分析中所用的水及稀释液,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,系指其纯度能满足分析要求的蒸馏水或离子交换水。

(2)工作中使用的分析天平、滴定管、容量瓶及移液管等均需较正。

(3)标准溶液规定为20℃时,标定的浓度为准(否则应进行换算)。

(4)在标准溶液的配制中规定用“标定”和“比较”两种方法测定时,不要略去其中任何一种,而且两种方法测得的浓度值之相对误差不得大于0.2%,以标定所得数字为准。

(5)标定时所用基准试剂应符合要求,含量为99.95-100.05%,换批号时,应做对照后再使用。基准试剂需定期的进行期间核查。

(6)配制标准溶液所用药品应符合化学试剂分析纯级。

(7)配制0.02(M)或更稀的标准溶液时,应于临用前将浓度较高的标准溶液,用煮沸并冷却水稀释。

(8)碘量法的反应温度在15-20℃之间。

二、配制标准溶液的方法

1、直接配制法

  (1)用分析天平准确地称取一定量的物质,溶于适量水后定量转入容量瓶中,稀释至标线,定容并摇匀。根据溶质的质量和容量瓶的体积计算该溶液的准确浓度。

(2)例如:氯化钠、葡萄糖、K2Cr2O7、KBrO3等。

(3)很多仪器分析中用到的标准物质配制的标准溶液,如三聚氰胺、苯甲酸、维生素类,这些都是通过直接配制法进行制备相应的标准溶液。

(4)配制步骤:溶解--转移--洗涤--定容--摇匀

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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