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全省声环境质量状况
2019年全省声环境质量状况
来源: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政府文件 发布时间:2020-02-26
按照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和《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》(HJ 640-2012)进行等级划分和评价,将城市区域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等级划分为一级至五级。
(一)声环境质量综述
陕西省10个设区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与上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。各城市中,铜川市等6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;宝鸡市等2个城市为二级;西安市等2个城市为三级。
全省10个设区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6.2分贝,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,与上年相比无变化。
全省10个设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:4b类区昼间和夜间全部达标,其它各类功能区的昼间、夜间均有不同程度超标。
(二)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状况
2019年,陕西省10个设区城市对417条路段进行了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,监测路段总长709.2公里,其中超标路段长度 159.4公里,占监测路段总长的22.5%,较上年下降3.5个百分点。
全省各城市平均车流量在387~7188辆/小时、平均等效声级在60.8~70.5分贝之间,西安市和延安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,宝鸡市和汉中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,其余6个城市均为一级。全省平均等效声级为67.7分贝,与上年相比,西安市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由二级下降为三级,延安市由一级下降为三级,铜川市由二级上升为一级,其它城市无变化。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仍保持一级不变,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.3分贝。
2019年陕西省10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统计
(三)城市区域声环境状况
1.监测结果
全省10个设区市区域声环境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56.2分贝,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,与上年相比,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.5分贝,声环境质量等级无变化。
各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在51.1~60.1 分贝之间。铜川、榆林和安康3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,西安、宝鸡、咸阳、渭南、汉中和商洛等6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三级,延安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四级。
2019年陕西省10城市区声环境监测结果统计
2.声源构成
声源影响范围:生活噪声的影响范围占46.53%,影响范围最为广泛;其次为交通噪声占31.66%、工业噪声占11.10%、其它噪声占5.77%和施工噪声占4.94%。
2019年陕西省区域声环境声源构成比例
声源强度:交通噪声声源强度最大为57.9分贝;其次为其它噪声56.8分贝、工业噪声56.3分贝、施工噪声56.2分贝、生活噪声55.1分贝。
与上年相比,生活噪声和其它噪声影响范围有所减少;交通、工业、施工噪声影响范围有所增加,影响范围最广的声源仍为生活噪声,声源强度最大的为交通噪声。
2019年陕西省城市区域噪声声源类型构成
(四)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状况
2019年,陕西省10个设区城市各类功能区噪声共监测592点次,昼间、夜间各监测296点次。各类功能区昼间共达标278点次,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3.9%;夜间共达标213点次,夜间点次达标率为72%。
0类区昼夜间各监测8点次,昼间点次达标率87.5%,夜间25%;
1类区昼夜间各监测64点次,昼间点次达标率90.6%,夜间57.8%;
2类区昼夜间各监测92点次,昼间点次达标率94.6%,夜间79.3%;
3类区昼夜间各监测44点次,昼间点次达标率86.4%,夜间75%;
4a类区昼夜间各监测84点次,昼间点次达标率100%,夜间76.2%;
4b类区昼夜间各监测4点次,昼间点次达标率100%,夜间100%;
各功能区间比较:4b类区昼间和夜间全部达标,其它各类功能区的昼间、夜间均有不同程度超标。总体来看,城市功能区昼间点次达标率高于夜间。
2019年陕西省各类功能区点次达标情况表